3/04/2007

《七月一日起 公家禁用紙杯新聞》


哇,這下,不能用紙杯囉~~~要請洗杯杯工讀生囉!
七月一日起 公家禁用紙杯

更新日期:2007/03/03 07:20 記者:記者朱淑娟/台北報導

環保署決定,七月一日起,政府單位、學校禁用紙杯,違規單位將罰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。未來禁用紙杯場所將逐步擴大到民間。

環保署長張國龍說,七一後,如果民眾看到總統、行政院長或部會首長在禁用紙杯的場合用紙杯,歡迎拍照,向環保署檢舉。

張國龍前天在主管會報中表示,只用一次就丟的物品不但浪費資源,而且衝擊環境,未來都是禁用重點。環保署評估,在所有的一次即丟產品中,以禁用紙杯最可行。其他評估中的產品還包括一次即丟的牙刷、刮鬍刀等。

他還點名,立法院濫用紙杯最嚴重,一整天會議下來,用掉的紙杯數量驚人,有的杯內的水喝都沒喝,就連杯子一起倒掉。有時喝熱水還套兩三個紙杯,是環保最差示範。

環保署統計,政府單位及學校各約有三千多個,七月一日起禁用紙杯的單位約七千個。環保署近期內將找相關單位討論細節。

環保署表示,政府單位及公私立學校禁用紙杯後,希望能改用瓷杯等可重複使用的杯子,併購置杯子清洗殺菌及烘乾設備。各單位也應鼓勵公務人員自備隨身小水杯,外出開會時隨身攜帶,讓公務員做全民的環保表率。

環保署表示,紙製容器(包含紙杯、紙盤)是公告應回收項目,每年業者向環保署申報的營業量約六千三百公噸。約八成的紙杯是業者從國外進口紙漿在國內製作。

廢棄物清理法第廿一條規定,物品或其包裝、容器有嚴重汙染環境之虞者,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公告禁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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