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/14/2007

發笑的法師@ilc:從香港的教改看「校長」的位置

http://blog.ilc.edu.tw/blog/blog/131/post/2860/20200

這個部落格裡經常寫到重要的教育議題,即使是中學教育的省思,也值得大學借鏡。(我看,現在正在改革的正是大學教育中的老師,其他層次的已經都被洗過一次牌了。)

這篇提到一本書,書中提到好校長的共通之處有:


一、為改革擬定優次,按照校情有選擇性地落實改革措施;
二、為教師擬定合理的、循序漸進的要求;
三、建構學習型的組織文化,給予教師充足時間作調整;
四、與校內其他行政人員同工,直接投入、參與改革工作;
五、帶領學校尋找願景和發展方向,擁有在需要時對改革措施說「不」的勇氣。


針對第三點,我在想,從學生的角度來看,事實上,是沒有時間可以給老師做調整的,而且,以現在教職一職難求,來看,在教育市場上,也是不太能夠給老師時間的。可是,話又說回來,老師的養成需要很多實戰的經驗,沒有給他機會調整與學習,如何成就好老師?所以,也許給不給老師時間不是事情的關鍵,而是還要找到具有潛力的老師才是,也許更需要去瞭解的是老師應具有的特質。

我自己認為,現在老師這個職業很難有一個統一的標準,每一個人需要的老師都不一樣。有些人需要滔滔不絕的老師,有些人需要可以幫忙整理重點的老師,有些人需要可以不停地解惑的老師,有些人則需要隨時提供新知的老師,也有一些只需要傾聽學生的聲音的老師。

教育這件事,還真是複雜難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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